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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战胜利,台湾光复,其经济结构、货币制度及邮政体制等, 一时难以与大陆统一。军邮局率先进驻台湾。1945年10月17 日第53军邮局和配属于师部的第148军邮局,分别在局长李 华、刘保深带领下随70军及所属107师进驻台北、基隆两地;除 此,尚有第167、77、199,221、148,53军邮局,随军于10—12月 先后进驻台湾中南部和东部地区,办理军邮业务,貼用中国军邮 邮票。台湾货币仍保留日本统治时期“台湾银行券”,货币单位仍 为“元、钱”。邮资仍沿用旧制,貼用临时邮票。
这一时期,台湾邮政可分为两个阶段:1945年11月一1946 年5月4日,为邮电管理委员会时期,隶属于台湾行政长官公署 交通处;1946年5月5日一1949年3月底,为邮电管理局时期, 改为国家专营,军邮奉命全部取消。同年5月20日,台湾中国农 民银行接收了日本统治时期的台湾银行,发行6000万元台币 (俗称旧台币),与伪台湾银行券等价兑换。当时旧台币与法币 (即国币)比值为1比30。从1946年6月1日起,台湾邮资比照 法币邮资进行调整,国内平信由10钱0角增至7角(1日台 币),同时开始使用邮政总局发行的带有“限台湾贴用”字样的邮票。台币与法币兑换率变动比较频繁,邮资经常调整。1945年5 月台币(旧台币,以下同)与法币兑换率为1比30。1947年4月 改为1比40;仅1947年从4月到9月5个月时间,兑换率调整 就达4次之多。5月16日起改为1比44; 7月1日起改为1比 50;7月16日起改为1比65;9月改为1比72;1949年4月达到 1比205。邮政总局曾经设想台湾邮票参照新疆办法变通,即按 法币与台币折合率折收台币办法,实际上,这个办法并未实施。
1949年6月15日,台湾实行币制改革并发行新台币,资金 为新台币500万元。新台币1元折合旧台币4万元,1美元合5 元新台币,于该年年底无限收兑,新台币均为值版。新台币面值 邮票1949年9月底以前一直没有发行,旧台币邮票从未宣布废 止。1949年4月1日台湾邮政、电信分设,成立台湾邮政管理 局。同年8月23日中华邮政逃离大陆,中华邮政“限台湾貼用” 邮票划上了句号。
一、台湾临时邮票
台湾光复初期,自1945年10月25日起至1945年11月30 日止,临时使用日本邮票。从1945年11月4日起,使用在日本 邮票上加盖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字样的邮票。
台湾邮电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,为便利公众通邮,根据上述 《接收东北和台湾后对于各该地邮政及电信之管理办法》,于 1945年9月13日邮字第994号代电呈请邮政总局,在库存3 钱、5钱、10钱、30钱、40钱、50钱、1元、5元、10元9种日本无 齿邮票上,加盖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字样。“中华民国”、“台湾省” 分两行竖列,由台湾照相印刷厂胶版加盖。同时启用纪念邮戳一枚。
该票原票为日本统治时期于1945年在台湾出版社胶版印 刷图幅为19 X 12. 。二战后期,日本军舰大多被毁,运输 困难,日本国内印制的邮票无法运至台湾I只好在台湾匆匆设计 印就,连齿孔都未来得及打。日本邮票较为精致,一般面值不同, 图案也不同;这套邮票却一反常态,前7枚图案相同,仅在菊花 图案基础七,以阿拉伯数宇相区别,面值5元、10元两种邮票, 虽然与日本昭和一、三次普通邮票一样,以藤原兼足和日本静冈 二岛神社梅花为图案,但颜色暗淡,反映了侵略者失败前的慌乱 心理。托全套邮票纸张粗糙、厚薄不一,印色深浅参差,既无版 铭,又无背胶。日本统治时期I这套邮票仅前3种(即3钱、5钱、 10钱)曾发行使用过,后6种还未来得及使用,台湾就已光复。 当时台北大安仓库内存有日本邮票3843万1180枚。
台湾邮电管理委员会将日版邮票加印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字 样印坏部分已经由该委员会销毁,印成好票共值2428万9435 元,发各局应售者计值804万零435元外,剩余之数交本委员会 接收之已加印旧日版邮票计值台币1624万9000元。
据档案记载:由于5钱与10钱两种邮票所需数量较大,后 来又将各邮局退回未加盖的这两种面值邮票各340万枚交台湾 力生印刷所加印,后因邮资上调,中华邮政邮票已源源不断寄到 台湾,故这种加盖邮票未发行。
加印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邮票从1945年11月4日起在台 北、基隆、淡水、台中、台南等47个邮政局所发行,其中30钱1 种迟至11月28日方才面世。
据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报第六期载《台湾省行政长官公 署交通处通告》:
兹为便利本省通邮,并统一管理起见,饬将原印存之三 钱、五钱、十钱、三十钱、四十钱、五十钱、一圆、五圆、十圆等 九种邮票,加印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字样,以资区别,由本省 各普通邮局及特定邮局于后定日期起,照票面价格发售贴 用,所有未加盖上述字样之邮票,概由各该地发行之日起, 一律停止使用,如有误贴或贴用加印邮票不足规定邮资者, 均应作欠资论,不予发递,特此通告。
11月4日起发售之局有:台北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等47个;11月8日发售之局有:金山、瑞方、金瓜石、双溪等124个; 11月16日发售之局有:澎湖、阿里山等5个局;
11日25日发售之局有:台东、新港等13个局;
12月1日起发售之局为:火烧岛。
这套邮票原定1946年1月1日停售,同年12月1日停止 使用。后来延至1947年1月1日停售。
1946年11月1日正值邮资调整,国内信函由7角增至 3元,挂号、国内航空由1元调至4元5角,髙额邮票需要激增,该局收到新版邮票最高额者仅5元一种,计20万枚,故5元、10 元两种邮票延长了使用时间,至高额邮票源源发郅时为止。实际 上,这两种邮票一直延至1947年2月丨日才完全停用。
当时有人台军人贴国币邮票寄信,因个别邮局拒绝,曾引起 纠纷,后经邮政总局于1947年4月发下通令,各局可按40比1 的比率,将国币面值邮票折合台币面值收寄。但这在当时只为少 数情况,对台湾邮政经济并无大碍。
二、旧版加盖"限台湾贴用”邮票
1946年5月,邮政总局派员接管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所属邮 电管理委员会,成立交通部台湾邮电管理局。当时使用日本邮票 作底票加盖“中华民国台湾省”字样使用,人们深感不妥,但新票 一时难以发行,故在一部分大陆库存邮票上,采取加印“限台湾 贴用”字样,发往该区出售,“藉作过渡办法”。
香港版烈士像加盖“限台湾贴用”改值邮票
1946年5—8月,台湾使用的邮票是:由上海中华书局永宁 印刷厂在香港烈士像《无水印》、伦敦三版和大东一版孙中山像 邮票上以凸版加盖“限台湾贴用”字样的邮票。
香港版烈士像改值邮票,开始计划加印8种:即1分加印 “壹钱”、2分加印“贰钱”、3分加印“叁钱”、4分加印“肆钱”、4分 加印“拾钱”、5分加印“伍钱’’、1角5分加印“叁拾钱”、2角加印 “壹圆”。
最后除2分加印“贰钱”、4分加印“拾钱”、5分加印“伍钱”、 1角5分加印“巻拾钱’’、2角加印“壹圆”按时发售外;因11月 1日即将调整邮资,取消了原计划1分加印“壹钱”、3分加印“巻钱”、4分加印“四钱”3种加印邮票的发行,同时根据新的邮资增 加了 2分半加印“贰圆”1种。
由于烈士像邮票是普通邮票,印刷数量大,发行次数多,材 料不一,常常出现薄纸厚胶和厚纸薄胶等质量问题,以上6种改 值票,也出现过这类情况。2角改1圆邮票还出现了倒盖。这套 邮票原票全部为香港版无水印邮票,发行时间为1946年5 月。
伦敦三版和大东一版孙中山像“限台湾贴用”改值邮票
邮政总局考虑到实际需要,稍后又将孙中山像伦敦三版和 上海大东一版邮票,交上海中华书局永宁印刷厂,加盖“限台湾 貼用”字样改值。伦敦三版孙中山像邮票20元加印“65钱”、30 元加印“1元’’、50元加印“2元”,于1946年8月运至台北发 行。
大东一版(孙中山像)原订20元加印“50钱”、100元加印 “3元”、200元加印“5元”、700元加印“20元”,另计划500元加印10元。邮资调整后,因邮资价格上调,低值邮票需用数量减 少,高值邮票需用数童增加,邮政总局于同年11月7日对加印 “限台湾贴用”邮票种类及数量作了调整。
为使该区邮票种类适合需要起见,将大东版1000元票100 万枚加印“限台湾貼用”及“五十元”字样;3000元票100万枚加 印“限台湾贴用”及“一百元”字样。
据《中华民国邮票目录》(1998年版)记载,尚有大东一版50 元加印“伍圆”、70元加印“伍圆”、100元加印“伍圆”3种未见档 案记录。
三、正式印发的“限台湾省贴用"邮票
上海大东一版孙中山像“限台湾省贴用”邮票此种“限台湾省贴用”邮票开始拟通过招标方法印制,供应 处分别致函大东书局、中华书局、中央印制厂及大业印刷公司4 家开具印价估单连同绘图报送。其结果除中华书局拟在香港印 制,估价单尚未开具外,以大业公司估价最低,每百万枚163万 元,其次中央印制厂为179.3万元,大东书局为260万元。供应 处根据大业公司价格和印票成绩,拟委托该公司,但又考虑到邮 政总局要求邮票上的孙中山头像要与现行邮票图案完全相同, 现行邮票上孙中山头像母模,系大东书局所刻,所以权衡最终, 交大东书局承印,印价再行商减。
交通部接管台湾邮电管理局后,积极为其筹印专用邮票。邮 政总局1946年10月4日局会字第313号训令,向大东书局订印 “限台湾省貼用”邮票(即台湾省专用邮票)一亿枚。要求孙中山 头像两旁花纹改绘圆珠形,头像之下嵌印横列“限台湾省貼用”字,或另绘新图案,惟孙中山像必须与现印邮票完全相同。
11月1日,台湾邮资进行调整,邮政总局于1946年11月 18日指令供应处,再与大东书局商减印价,要求以每百万枚不 超过200万元为宜,数量暂定1亿2000万枚。其印刷种类、数 量、颜色如下:
居中,左右对称,国徽两侧有叶状装饰。“中华民国邮政右读4 字在下部中央,左右为阿拉伯数字表示面值,也有表示角分的 00。孙中山像上边框亦为椭圆形,两侧各有25颗圆珠,下部为 10对,上部内为单排5颗,左上角为汉字“圆”,右为“拾”,但此 设计图稿未被采纳后采用以台湾著名的农作物甘蔗、香蕉、凤梨为衬,图框像偏右:左上角竖文汉字面值、右下角横文阿拉伯数字。左下横文 右读“限台湾省貼用”,下为“中华民国邮政”6字,比其略大。外 边方框内嵌有50个小圆珠,寓意台湾沦陷50年后,回到祖国怀 抱,珠还合浦,该设计被邮政总局原则通过。
供应处经多次与大东书局磋商,每万枚印价减到201 5万 元,不刷胶、不衬蜡纸。1946年12月11日,双方订立《印制“限 台湾省貼用”凹版邮票合同》,共印14种,均用单色印刷。该邮票 在印制过程中,对种类和数量作过两次较大的更改。
1947年5月初台湾货币单位由“钱”改称“角、分”,邮票 面值随之调整。
其中“叁拾钱”、“伍拾钱”、“壹元伍拾钱”及“柒元伍拾钱” 4种,分别改印“畚角”、“伍角”、“壹元伍角”及“柴元伍角”。当时, 上述各种邮票均已先后制成印版,每种4块总计16块,其中“叁 拾钱”票已印4万枚,“柒元伍拾钱”票已印9万枚。
当时,只剩“50钱”和“1元50钱”两种尚未付印。据此,厂方 提出由于减景、烘票、湿纸、废版、重新制版、停工等损失,要求补 偿3580万元。台湾邮电管理局代电:因1元5角一种邮票应用较少,原订 500万枚减为200万枚,其余300万枚改印10元及20元各150 万枚。
1947年7月1日,台湾提高邮资,台湾邮区国内信函和 平挂由3兀增至10元,明信片由5角增至5元,挂快由7元5 角增至26元,最低印刷品初重100公分,由1元增至3元、新闻 纸由3角增至6角。邮政总局7月18日提出要求:将1元、5元、 10元、20元、50元、100元、200元7种邮票先行配发,用最快方 法寄台湾,以应急需,其中9元一种暂缓分发。
1947年7月23日,台湾邮电管理局报告:按照最近资例规 定平信起重资费订为8元,新票尚未发来,库存改值5元邮票业 已售完,为了应付急需及充分利用改值低额邮票,按照3元2 枚、65钱3枚、5钱1枚,拼凑成8元。待新票发来,65钱面值确 无用途时,再予销毁。
同年8月19日,邮政总局通知大东书局所印“限台湾省贴 用”邮票,其中2元,准予分发台湾邮电管理局出售,至此已发给 台湾的此套邮票连同7月18日通知的已有8种。后来准予发售 的还有3元、9元2种。按合同,尚未付印的邮票共有1100万 枚,包括3角票400万枚,5角票500万枚,1元5角票200万枚。
1947年9月23日,台湾省邮电管理局作出决定于1科7年 10月1日发售大东版一版“限台湾省貼用”邮票7种,并向邮政 总局予以备案。但因该局库存改值邮票甚多,故又通知属局尽量 配搭发售。“限台湾省貼用”邮票收到后,先行保留,待库存改值 邮票销减后,再行发售。
上海大东二版“限台湾省贴用”邮票 上海大东二版“限台湾省贴用”邮票,实为邮政总局与大东 书局原订合同中尚未付印的部分邮票。1946年12月11日,供 应处与大东书局订立合同,而未印邮票共计1100万枚和由于 “钱”改“角”重新制版的版费及人工损失3580万元,一直搁置未了,大东书局曾多次催促,直到1948年5月4日,此事方得签 准。
供应处于1948年5月4日通知大东书局将未印的“限台湾 省贴用”普通邮票1100万枚,改印下列邮票:25元500万枚,5000元200万枚,1万元100万枚,2万元 100万枚,3万元100万枚,4万元100万枚。要求 从速制版赶印,其图案与现行完全相同,仍无胶,并要求取消阿 拉伯数字后,表示角分的凶。这套邮票于1948年8月20日发 行。